目前,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经启用,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功能尚不完善,为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完整,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在全国统一平台的继续教育登记事宜提示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我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已完成2024年当年度及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均已登记至原“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本人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管理——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查询到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记录将统一更新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个人无需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二、2025年1月1日—3月31日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系统会将学习记录自动对接至全国统一平台,无需个人申请。
2025年4月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2025年1月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个人申请登记路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三、以后年度通过网络培训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方式参照2024年度。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的,系统会将学习记录自动对接至全国统一平台,无需个人申请;超过次年3月31日的,需个人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四、网络培训以外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登记方式:
1.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经备案后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所备案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完成登记。
3.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个人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五、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负责,会计人员在人社部门规定的网站完成相应学习即可,无需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来源:文登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