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院校介绍】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文摘   2024-10-09 17:15   江西  



写在前面 

时间过得飞快,2024年专升本已经尘埃落定,一批准本科生即将踏入梦想中的校园。备考25年专升本的同学们也要开始紧张起来了,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心仪院校往年的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等,心中有个参考,做到有备无患。现将24年江西专升本各大院校招生情况整理成专题的形式,供各位同学参考,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江西专升本

招生院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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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国家级赣江新区核心区、鄱阳湖之滨、庐山南麓的共青城市科教城。学院占地面积8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是一座充满“书香、人本、青春、绿色”气息的美丽校园。


    学院创办于2001年5月,隶属于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江西师范大学优良传统和优势,砥砺出“持中秉正,知行合一”的院训,不断强化“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努力追求“让人才培养更具素养,让办学治校更贴近职场”的教育价值,以培养和造就更多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融教育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八大学科为一体,设有10个二级教学院、48个本科专业,5个联合培养硕士点和4个研究中心。面向全国招生,以本科教育为主, 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聘请我国著名数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任名誉院长,现有各类专任教师近600名,其中60%以上拥有高级职称,9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一批教师入选省、市人才工程项目,一批教师当选省、市学术团体负责人,一批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积极探索科研项目管理新模式,高水平科研成果显著增加。在全省独立学院首创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在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一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等省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始终保持全省独立学院前列。


    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视人才培养为办学根本,注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倡导“品学并重、学练并重、学用并重”的知行文化,构建了“德位、学位、职位、品位”四位一体的新型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自创办以来,生源质量、就业率、考研率、考公率、英语及计算机考试通过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等一直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在学科专业竞赛、学术科技活动、体育竞赛活动等方面屡创佳绩。特别是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处于全省独立学院领先地位。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已与英国、日本、俄罗斯、匈牙利、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外十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具有境外学历学位教师、教师赴境外进修访学、赴境外开展合作等三项指标进入江西省高校前十。在省内外建有教育实习和实践实训基地50多个。


    学院在2015中国独立学院最佳专业排行榜中,入选最佳专业排名、星级专业的层次和数量均居江西省第一。在2023中国校友会网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中,首次进入全国独立学院20强,蝉联江西省第1,并晋升为四星级独立学院。荣获2023年度全省独立学院首次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在江西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获第一数量和比例均居全省独立学院首位,其中音乐学、美术学获评全省本科高校四星级专业,是全省唯一获星级专业的独立学院。11个师范类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专业。连续多次荣获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高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新华社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光明网、学习强国平台、央广网、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广泛报道,办学声誉不断提升。


    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让党和人民放心、让师生满意的大学,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努力奋斗。(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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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1.学校全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438。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第四条 学校纪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第六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2024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为1080人。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第十条 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六章 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考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含体检)。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划分的9个招考类别和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时,系统将自动提示考生可对应选择填报的志愿)。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投档至学校的考生,依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4.“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5.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6.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九章 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入学资格审查(含体检)合格后,由学校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学业成绩合格,经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2024年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2022级相同本科专业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第十八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完善学校配套资助措施,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专升本招生咨询中,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32020

招生咨询电话:0792-3561751

学校网址:https://kjxy.jx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xsfdxkjjsxy.zs.bysjy.com.cn/

微信公众号: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号:jxsdkjxyzsjyc)

咨询QQ群:760536987

咨询邮箱:sdkyzjc2022@163.com

第二十二条 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92-3561889

电子邮箱:jxsdkyjw@163.com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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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4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尚未公布,有最新消息铭升会第一时间更新在官方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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