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乘客朋友:
目前,有的市民和旅客可能因出行不便,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乡城微帮等方式,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损害乘客合法权益,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提示广大市民和各位旅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是充分认识非法营运危害。非法营运车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安全技术状况参差不齐,驾驶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这些车辆还逃避监管,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
二是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打野车”大都车况不好,安全性能差,加之非法营运者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的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在逃避和抗拒执法人员稽查过程中误时误事,还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
三是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财产安全无保障。“黑车、打野车”因未在交通部门登记,驾驶员也未在交通部门备案,一旦乘客财物遗忘在车上,将难以找回。
四是个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黑车、打野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未经岗位服务培训,不了解服务规范,无法提供优质服务,乘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乘客将得不到保险赔偿,极易引发社会治安案件。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为增强广大旅客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交通出行环境,我们郑重倡议:
1.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安全出行,珍爱生命,拒乘“黑车、打野车”!
2.劝告所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经营者,微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了自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请立即主动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切勿心存侥幸,如被查处,将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乡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乡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道路菅运行为。凡顶风作案、继续从事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经发现,将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非法营运隐蔽性强,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请主动拒绝以“黑车”“打野车”“顺风车”等形式出现的非法营运车辆,出行选择正规出租车、公交车或其他合法营运车辆。欢迎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及时向我们举报、积极配合取证调查,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让我们携手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举报电话:12328 0836-5825179
人人拒乘坐非法营运车,家家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
祝广大旅客朋友们出行平安!
乡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乡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