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3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评定陈银樱等4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银樱、陈忠、陈舒婷、郭镇泉等4位同志为烈士。
陈银樱、陈忠、陈舒婷、郭镇泉等4位同志。
图源:“文明福建”微信公众号
批复中分别介绍了四人身份信息:
今天(11月3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评定陈银樱等4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银樱、陈忠、陈舒婷、郭镇泉等4位同志为烈士。
陈银樱、陈忠、陈舒婷、郭镇泉等4位同志。
图源:“文明福建”微信公众号
批复中分别介绍了四人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