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又出事!紧急下架整改!

政务   2024-11-02 19:22   江苏  

“真没想到,去山姆买卤菜,

竟然被忽悠了”,

近日,
武汉市民肖女士反映
她在武汉光谷的山姆超市
购买了价值69.9元的卤菜拼盘,
上面标注的分装日期是当天(10月20日),
并提示在10月23日之前食用完毕。
但是当她回家吃了一半后,意
外发现盒子底部还贴有一个隐藏的标签,
揭开后发现这盒卤菜
实际上是一种保质期为1年的冷冻预制菜。


记者10月29日探访山姆超市实拍(正面日期:2024年10月29日;反面日期:2024年8月27日)

分装日期是当天,

生产日期两月前


“看到那个隐藏标签后,我们真的惊呆了。”肖女士说,“本来以为山姆买到的是新鲜现做的卤菜,结果却是冷冻预制菜分装出来的。”

肖女士向记者表示,这份卤菜商品“阴阳两面”各放一个标签,很容易让人购买时错把正面的“分装日期”当成“生产日期”,如果她知道这是一份保质期一年的“冷鲜熟食”,她一定不会购买。

带着消费者的疑问,记者于10月29日实地探访武汉光谷山姆超市,在其商品冷鲜区,记者拿到了一盒价值69.9元的卤水拼盘,这份卤水拼盘正面的标签上显示,分装日期为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之前食用最佳,保质期为3天。

在这份卤水拼盘的底部,有一个“2024年8月27日”的日期标签,保质期为12个月。同在现场购买卤菜的一位消费者当场质疑:“这怎么有两个标签,日期还完全不一样?”

记者向山姆超市工作人员询问,对方表示,8月27日是这份卤菜卤好冷冻的时间,正常保质期是12个月,而正面的分装日期就是解冻的日期,即解冻后分装。

当记者提出,消费者质疑为何69.9元还不能购买到现卤现切的卤菜时,一位山姆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山姆的鲜食食品都是预制的”,而对于一份商品为何要正反面各放一个标签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回应。

肖女士向记者表示了她的担忧:“产品包装上写着‘即食3天吃完’,这让我误以为卤菜是新鲜的,需要在短时间内食用。但如果分装日期实际上是解冻日期,并且如他们所说保质期有一年,那我吃了后会对身体有影响吗?”

记者搜索社交平台发现,肖女士的疑虑并不是个例,有网友表示:“分装日期不是生产日期,这就是解冻货。”也有网友认为,“现在哪里有现做的?都是冻品,因为成本问题”。


市场监管局:

全部下架,限期整改


对于消费者反馈的这一事件,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作出反应。相关工作人员向长江云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已于10月30日启动对山姆超市这一批“冷冻卤菜”的质量抽检程序,明确要求山姆超市将这批带有正反标签的卤菜拼盘全部下架,并对冷鲜熟食的标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以确保标签的明显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此次质量抽检旨在全面检查山姆超市卤菜拼盘的质量状况,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据记者了解,目前山姆超市已将最新批次的卤菜拼盘重新更改标签,将此前批次的正反标签改为正面两个标签,标明冷冻日期和分装日期。线上商品介绍正在进一步更新中。
山姆实体店已更换标签



山姆超市产品屡屡出问题

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事实上,

这也不是山姆超市第一次出现产品问题


今年9月,

根据多名网友爆料,

其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杨枝甘露

开盖后竟发生喷射“爆炸”。

仅在今年9月,

先后有多位消费者反映

在月饼与烤鸡中发现异物,

疑似牙齿与子弹壳,

还有消费者在牛奶盒上

看到疑似虫卵的黑色不明物。




此外,

山姆会员商店因虚假宣传、

销售问题食品等问题,

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今年2月,上海真如山姆超市有限公司

就因此类违法行为

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870余元,

并被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



国家首次明确预制菜范围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

什么是预制菜?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

  •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 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

  • 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来源:潮新闻、长江云新闻、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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