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行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

文摘   2025-01-03 09:30   山西  


2024年,山西省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各部门聚焦发展所向、企业所需,创新推出了多项企业点赞、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强烈的务实举措。为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推动各部门互学互鉴,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现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专栏,予以刊发。




推行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

按照国家和我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拟建“两高”项目需要实施能耗替代。省能源局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2〕335号),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措施,开辟多种途径明晰能耗替代方向,有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一是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产能饱和的“两高”项目(煤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实施能耗减量替代,产能未饱和的项目不实施能耗替代。二是结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区别实施能耗替代。项目所在市上年度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3%实施替代,未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6%实施替代。


2023年以来,我局对19个拟建“两高”项目出具了节能审查初审意见,其中5个不属于产能饱和的项目无需实施能耗替代。通过实施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可以更好地规划能源的供应和分配,有力推动了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节能和科技装备处提供)



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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