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校园食品风险隐患,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纵深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保障我县师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三)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四)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 (五)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六)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添加剂的; (七)其他涉及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途径及电话 兰坪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0886-3211035; 兰坪县公安局翠屏派出所:0886-3220083; 兰坪县公安局金顶派出所:0886-3220084; 兰坪县公安局通甸派出所:0886-3271014; 兰坪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0886-3275029; 兰坪县公安局啦井派出所:0886-3286031; 兰坪县公安局营盘派出所:0886-3281105; 兰坪县公安局兔峨派出所:0886-3283045; 兰坪县公安局石登派出所:0886-3265037; 兰坪县公安局中排派出所:0886-3261007。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核实。反映的问题线索需事实清楚、内容详实,鼓励通过实名检举的方式进行。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我们给予相应奖励。 兰坪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兰坪警方
编 辑:陈福芳
责 编:张鸿秋
审 核:刘 明
终 审:和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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