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 德 师 风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践行教育家精神,涵养高尚师德师风,争做“四有”好教师,我校全体教师庄严承诺: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行。
2.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以身示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师风行为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涵养教育情怀,躬身教育事业,努力提升专业能力,积极钻研教材教法,认真执行教育教学常规,用心用情辅导学生。
4.重视意识形态安全,积极推进课程思政,积极传播正能量,规范网络言行,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序良俗,举止得体,言行雅正。
6.坚持廉洁从教,不以教师身份牟取不当利益,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并从中获取报酬,不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或学生个人信息,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收受红包礼金,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
7.尊重学生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排斥后进生,不用恶俗语言侮辱学生,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8.注重教师文明仪表,不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在校内吸烟,上课期间不玩手机,不随便接打电话,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9.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
10.热爱学校,珍惜荣誉,甘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维护团结,乐于助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敬请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监督。
文稿 图片:党政办
美编 审核: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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