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摘要汇编

文摘   2024-11-16 17:25   内蒙古  


汽车报废更新


(业务咨询:市商务局市场科 姜伟 8216797)

 一、补贴范围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以下日期均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请 20000 元/辆补贴;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 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可申请 15000 元/辆补贴。对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此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以上标准补齐差额。    

三、补贴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

      2、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要求,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须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旧车,报废日期应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 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机动车回收 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4、个人消费者名下的旧车报废后,需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注销证明》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取得。

      5、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购买日期应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6、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 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7、享受自治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新购车辆,不得重复享受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四、补贴申请方式和准备材料

    

     1.补贴申请方式: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微信、支付宝、抖音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报废更新车主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 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 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一类)开户行、卡号、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




汽车置换更新


(业务咨询:市商务局市场科 周晖 8216797)

     

一、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范围


自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 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燃油 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三、补贴标准
     
1、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 元,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6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的补贴 18000 元。
     2、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 万 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1000 元,10 万元(含) 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3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的 补贴 15000 元。    

四、补贴条件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2、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须于 9 月 9 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3、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4、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5、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6、享受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新购车辆,不得重复享受自治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五、申领补贴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 APP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报以下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需上传证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一类) 开户行、开户行信息、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2.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 件;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包含机动车登记日期、登记编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等内容)。
     3.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转让登记、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




家电以旧换新


(业务咨询:市商务局流通科 白云龙 8216927)

       一、活动时间

    

2024 年 9 月 28 日-12 月 31 日(9:00-22:00)。

       

      二、活动方式


在呼伦贝尔市商务局遴选的家电企业(不含满洲里 市)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 空调、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 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 15 类产品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三、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没有规定能效(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位消费 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补贴适用时间到 12 月 31 日截止。


        四、具体流程


 (一)补贴券领取


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并登录进入云闪付小程序,定位在呼伦贝尔市,点击“消费券”,进入“呼伦贝尔市 家电以旧换新”板块,按提示操作,小程序自动核验消 费者资格界面,核验成功后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领取补贴券。活动期间每人可领取 15 个品类的家电补贴券。


       操作步骤:1、下载“云闪付 APP”

      2、按下图黄框区域点击进入操作即可

      (二)补贴券使用   

1.每人每类产品限核销 1 张补贴券。初次领取补贴券 5 天(5*24 小时)未使用即自动失效,失效可重新领取 1 次, 再次失效后不可领取,此后再无领取资格。
     2.消费者选择补贴范围内的商品,结算时收银员使用受理终端,将符合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条码,扫描到终端销售界面,使用银联云闪付二维码扫码或云闪付绑定的 62 开头银行卡刷卡进行支付,后台进行券码验证后完成支付。以上所有操作完成后,自治区平台会通知全国平台完成资格核销。
     3.补贴券在银联云闪付平台公告的参与企业均可核销。如出现退货情况,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已使用的补贴券不予退还。
    

       五、参与企业




家居以旧换新


(业务咨询:市商务局市场科 于维嘉 8216797)


 一、活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每 日 09 : 00 至 22:00。若活动资金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以实际执行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实名认证云闪付APP,绑定银联卡(卡面有银联 UnionPay 标识),手机 GPS 定位在呼伦贝尔市内,在 云闪付 APP 内找到呼伦贝尔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页面领取补贴券,到店消费并开具发票。
   

三、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 5 大类 32 种商品予以补贴:

1.家具类:床、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含定 制);

2.厨卫洁具类:烹饪机、料理机、消毒柜、橱柜(含定 制)、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

3.家装建材类:木地板、瓷砖、门(含定制)、灯具、 整体柜(含定制);

4.智能家居类:智能床垫、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 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扫地机;

5.适老化产品类: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适老桌、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 5 大类 32 种商品,按其实际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种商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五、享受补贴流程    


1.补贴券领取

消费者打开云闪付 APP,左上角城市选择“呼伦贝尔”,点击“以旧换新”模块,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 补贴板块,选择呼伦贝尔市补贴专区,领取相应品类补贴券,面值为 20%折扣(最高可享 2000 元补贴)。

2.补贴券使用

消费者持手机 GPS 定位在呼伦贝尔市内,在云闪付 APP 呼伦贝尔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专区页面查看活动门店列 表,到店消费使用云闪付 APP 绑定的银联卡(卡面有银联 UnionPay 标识)扫码或刷卡支付,收银员通过银商小 U POS 受理,系统识别消费者购买的品类,完成相应品类的补贴券 核销,消费者享受支付优惠。

 

六、参与企业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业务咨询:市商务局流通科 查丽 8216756)


      一、补贴对象
   
      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标准  

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 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 500 元定额补贴。其中,对交售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额外再补贴 100 元。

    
      三、活动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参与活动流程    

1、填写回收电动自行车信息

使用云闪付 APP,定位在呼伦贝尔市,选择“以旧换新”→“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呼伦贝尔市”→“申请补贴”,然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回收主体名称、旧车车牌号、旧车电池类型等)后提交。注意:上传信息后不能修改。



2.定额补贴券发放 

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含销售主体)完成回收流程,将确认的收旧信息返回平台审核。门店审核通过后,查看我的申请信息,点击领券按钮。


    

 3.定额补贴券使用  

个人消费者到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实体门店购买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门店通过第三方平台填写购买信息,个人消费者使用云闪付 APP 绑定的银联卡 (卡面上有银联 UnionPay 标识)扫码或刷卡支付,收银员通过银商小 U 受理,系统识别使用的补贴券金额,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

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名单

海拉尔区(2)
     一、海拉尔区东海辆电动车商场 

    地址:海拉尔区正阳街道粮贸综合楼 3 号(俄罗斯商城北门对面雅迪电动车商场),联系电话:13947040090。    
     二、呼伦贝尔市海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拉尔区正阳办西四道街粮贸综合楼 8 号(西四道街俄罗斯商城北门对面爱玛电动车),联系电话: 15048036820。
     牙克石市(1)
     一、牙克石市路威自行车店 
    地址:牙克石市鸿祥中心商务区 2 号楼 2015 门市(牙克石市中央街三道街爱玛专卖店(麦克思楼下),联系电话:0470-7333597、15548042816。
     新巴尔虎右旗(1)
     一、阿拉坦额莫勒镇鑫名典电动车行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四道街二段,联系电话: 13848404336。(以上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动态更新)
注:以上文字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摘要汇编(pdf版)为准。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摘要汇编.pdf 



来源: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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