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外”禁令
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网站论坛等信息网络平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刻意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传播错误言论和虚假信息,泄漏工作秘密等;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严禁违规借贷,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担保活动;
严禁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日、工作调动、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严禁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驾车出行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禁违背家庭基本伦理,不尊老爱幼,不履行赡养义务,实施家庭暴力;
严禁不守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严禁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组织批准出入国(边)境;
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来源:云南水投、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