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省环科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内农林科研院所、高校、律所等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和立法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对《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按照2024年省人大立法计划工作安排,《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被列为立法预备项目,依据实施步骤,现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省内外调研(定西、张掖、陇南、甘南,云南)、立法论证等工作,拟作为审议项目列入2025年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论证会上,起草组对《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起草过程、条例内容做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根据相关上位法规定和我省实际,就草案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就草案文本的体例结构、系统性和条文的准确性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前瞻性和指引性的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提出了具体要求。《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立法的有益尝试。《条例》的出台将填补我省没有专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的空白,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把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促进我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将会同起草组认真梳理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协调,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吸纳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按时提交审议,为制定出台高质量《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