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莲花县司法局联合高洲乡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上门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办理入矫手续,并进行思想疏导,帮助他诚心接受社区矫正、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由于身体原因,王某某无法到社区矫正机构办理入矫手续。为保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王某某能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来到王某某家中办理了入矫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入矫必备手续,详细了解了王某某病情、思想状况、生活情况等情况,嘱咐其严格遵守矫正纪律,积极接受改造。
高洲乡平安法治办结合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给存在实际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同时,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王某某深受感动,当场承诺一定会服从司法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改造,提高守法意识,争做守法公民。
供稿|宋林、刘贺蒙
编辑|刘贺蒙
编审|周吉伟
监审|欧阳婷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