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因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良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严管严查。在全县范围采取常态严查、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城乡共治、昼夜连查、警种联动等勤务方式,全天候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依法严处。对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再次酒驾机动车或酒驾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驾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曝光警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提示,适时公开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及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
四、强化联合惩戒。凡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抄告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强化执法保障。坚决维护民辅警正当合法权益,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大群众可提供证据举报酒驾醉驾,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
举报电话:0871-67593317
特此通告
宜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0日
典型案例
2022年2月24日22时48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在马金铺高新大道与梁峰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查缉点时,不但没有按照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强行冲卡,在撞飞了10余个安全防护锥桶后快速驶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大队快速反应,充分运用智慧交管·昆明大脑“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平台,对该车辆进行查缉。
在锁定该车逃窜轨迹后,民警查询该驾驶人家属的联系号码,迅速告知其家人该案的利害关系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求家属督促当事人协同配合案件办理。
2月25日凌晨0时许,嫌疑人的父亲带领当事驾驶人前往交警六大队投案。经检测,该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1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让我们一起复习
酒驾醉驾的成本
↓↓↓
若要驾车,可别贪杯
喝酒之后,切莫冲动
酒驾醉驾是“魔鬼”
可别让它把你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切记!切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注:转载请标注来源)
来源:宜良警方
编辑:李维义 校对:张琳梅
审核:余青 焦晓慧
终审:李婷 赵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