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 | 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文摘   2024-04-30 08:27   内蒙古  

什么是学生欺凌?

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二、

构成学生欺凌的四个要素是什么?

1.恶意攻击:学生间的身心攻击行为,如恶语相向、排挤孤立等;

2.以强凌弱:指欺凌者在力量或资源上对被欺凌者的优势;

  3.重复实施:欺凌行为具有反复性,并非偶然一次的行为;

  4.身心痛苦:受害者因欺凌事件而感受到身心的痛苦与伤害。

三、

如何发现学生有可能遭遇欺凌

1

生理变化。

学生身上有难以解释的伤口(划伤、淤青等);学生突然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反常表现;学生突然表示有胃痛、头疼等疼痛情况;学生经常做噩梦、睡眠质量下降。

2

心理变化。

      学生常常情绪低落,少言寡语;学生情绪上显示焦虑、胆小;学生害怕去某些场所(厕所、校园某些角落);学生出现抑郁甚至自杀倾向。

3

物品变化。

学生的个人物品出现损坏(文具、书包、衣服等);学生经济方面出现异常,零用钱花得很快;学生物品常常丢失。

4

关系变化。

      学生很少与其他同学交流;学生明显被其他同学孤立;学生害怕参加互动性的集体活动。


5

行为变化。

      学生上学路线发生变化,上下学时长明显变化;出现无故上学迟到的现象;放学常常不想回家或有意避开某些同学。

 四

发生学生欺凌如何处理?


1

学生自己如何处理?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2

家长如何处理?

      (1)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2)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学生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学生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3)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4)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

      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5)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

      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6)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

      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7)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

      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3

学校和教师如何处理?

     (1)救助为主:对于学生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2)适度惩戒:对学生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3)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4)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五、

预防“学生欺凌”应该做到“三不”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部分与学生欺凌有关的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部分针对反学生欺凌的指导文件 

1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2021年6月1日,由教育部公布。其中提到面对学生欺凌,学校和教师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3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4

《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

      2016年11月30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编辑:刘艳玲

审核:刘洪明

总审: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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