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登记的通知

文摘   2024-10-23 18:30   吉林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照吉林省民政厅等25厅、局印发的《吉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现对辉南县全县范围内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排,为提高信息摸排效率,请县域内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家庭前往居住地的村(社区)妇女儿童窗口登记信息。


01流动儿童s


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02留守儿童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间一般按跨县域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掌握。(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

请符合条件的流动、留守儿童家庭前往居住地所辖村(社区)进行登记。看到通知的朋友,如果您身边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也请麻烦您转告他们及时进行登记。

编辑 | 王   健

初审 | 侯   涛

复审 | 程晓丹

终审 | 宋劲锋

来源丨辉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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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发布
辉南,是龙岗龙湾龙腾之地、辉发辉南鱼米之乡,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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