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人参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经营人参主体行政约谈会。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经营主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禁通过各类平台销售人参以园参冒充林下参、以低等级、低年份冒充高等级、高年份林下参,通过视频、直播等形式夸大人参功效、成分含量、资质荣誉以及通过展示林下参虚假鉴定证书,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法规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对网络经营人参主体监督管理,坚持常态化监管,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做到宣传与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自守法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编辑 | 王 健
初审 | 侯 涛
复审 | 程晓丹
终审 | 宋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