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守住森林资源的第一道防线,结合我市各林场护林防火工作需要,经虎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扑火队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请关注“虎林林业”微信公众号。
一、招聘单位
虎林市东风林场、虎林市七虎林林场、虎林市虎头林场、虎林市小木河林场、虎林市示范林场。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扑火队员25名(含内勤人员1名)。其中:虎林市小木河林场6人、虎林市虎头林场6人、虎林市七虎林林场5人、虎林市示范林场4人、虎林市东风林场4人。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招录人员统一培训,集中管理,防火期后用于各林场管护。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1月1日前是虎林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含县域内农垦森工户籍)。拟招录专业扑火队员24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高中及以上学历;内勤人员1名,限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选在“虎林林业”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时须经考核合格后续签。月工资3200元(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的个人部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467-5848219
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2日
稿件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审: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