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县联社”)为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管理办法》(冀信联办发〔2018〕312号)文件的规定,委托雄安股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雄安股交成[2024]401号、402号、403号),将沧县联社持有的沧州天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立新和刘学芝三笔不良债权,合计2125.1744万元(其中本金1899.82万元)面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沧州天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受让人沧州建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杨立新和刘学芝不良债权转让受让人孙翠云,特此公告。同时在此作出郑重声明:自本公告之日起,所转让债权权属皆移交买受人,今后,所发生一切法律事务及纠纷均与我单位无关。
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