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至8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平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主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平罗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
政协平罗县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编辑:刘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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