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刊发布,国际贸易新视角!海关数据如何被玩出新花样?

科技   2024-11-15 17:00   四川  

原文信息:

[1]房超,沈雨婷.数据跨境流动能否抑制国际贸易逃税——来自海关信息交换的证据[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4,41(03):89-111.

01引言  

作为中国海关“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以下简称“三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信息交换通过国与国之间海关报关信息的共享打击逃税漏税行为,对完善国际税收征管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从最简单的经济学逻辑和最理想的政策设想看,海关信息交换意味着海关在对进口货物征税时,可以实时交叉比对该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信息,企业在进口环节的逃税行为将无所遁形,而国际贸易中的统计差额也应当会显著下降。那现实情况是否果真如此呢?海关信息交换是否真的能抑制进口环节逃税?其中的作用机制是什么?本文将进行详细探讨与分析。    

02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1.制度背景
为推动自由贸易协定下货物合规通关,两国合作建立“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该系统自2016年12月20日起上线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电子数据。从2017年4月1日起,对于签发日期在2016年12月20日及之后的原产地证书,如果报关单预录入客户端显示缺少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进口商应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7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原产地补充申报,同时注明适用协定税率,并有权申请办理与货物有关的担保放行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海关信息交换系统延迟到2017年5月10日才正式运行。2023年7月,两国对该系统进行升级,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RCEP下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传输功能。
2.理论分析
(1)增值税制度设计的边境失效问题
假说1:产品类别越接近终端消费者,进口环节逃避进口增值税的可能性越高。
(2)海关信息交换的逃税抑制作用
假说2:海关信息交换能够抑制进口环节的逃税,而且相比于非消费品类别,消费品类别的逃税规模下降幅度更大。

03实证模型与数据  

1.实证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两个计量模型,前者不包括双向固定效应,后者则包括双向固定效应。    
其中,下标i表示HS6位码层面的产品类别,下标t表示年份。
2.数据与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本文从UNComtrade数据库中获取了2014~2021年新西兰报告的HS6位码层面向中国出口数据(Exportit)和中国报告的HS6位码层面自新西兰进口数据(Importit),并基于公式(3)计算逃税规模。
(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包括消费品类别虚拟变量(Consumerit)和政策实施前后虚拟变量(Afterit)。若HS6位码类别对应SNA下的消费品类别,则Consumerit为1,否则为0。本文将2017年及之后年份的Afterit设定为1,2016年及之前年份设定为0。
(3)控制变量
本文构建两个税率变 量,最惠国税率(MFNit )和协定税率(FTAit )。这两个变量均来自国际贸易中心(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ITC)的市场接入地图(Market Access Map)数据库。
3.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本节基于数据对假说1进行验证。图1进一步绘制了消费品和非消费品类别Gap的核密度图。可以看到,相比于非消费品类别,消费品类别的Gap在-4~15的区间密度较高。这意味着,与非消费品类别相比,整体上消费品类别逃税规模更大,这与假说1是高度相符的。

04实证结果与解释

1.海关信息交换的逃税抑制效应检验
(1)基准回归
首先基于式(1)进行回归估计,估计结果如表2第(1)列所示。结果表明,相比于非消费品类别,消费品类别的逃税规模要显著大于非消费品类别。这与假说1是高度一致的。After的估计系数为0.313,估计系数较小且显著性水平较低。这意味着本文选取非消费品类别作为控制组较为合适。
第(2)列基于式(2)进行回归估计,第(3)列进一步加入控制变量MFN和FTA。结果表明,相比于非消费品类别,消费品类别的逃税规模在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之后显著下降。这一发现与假说2相符,即更有可能逃税的消费品类别在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之后逃税规模显著下降。    
第(3)列的控制变量中,MFN的估计系数不显著,FTA的估计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最惠国税率对逃税规模没有显著影响,而自贸协定税率越高,逃税规模越大。
(2)动态效应分析
本文进行动态效应分析,构建如式(4)所示的模型。
图2展示了βk的估计结果。系数的动态趋势表明:在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之前,消费品类别与非消费类别的逃税规模总体上是可比的;系统的运行并没有在当年(2017年)即产生效果,这可能是因为两国为系统的运行设置了缓冲期;海关信息交换对逃税规模的短期抑制效应要大于长期的抑制效应,这可能是因为进口商后续选择了其他的逃税方式,使得海关信息交换的作用减弱。    
(3)安慰剂检验
首先,本文随机地设定产品类别为消费品类别或者非消费品类别;其次,根据随机设定类别的情况,生成一个虚假的变量ConsumerFake;再次,将式(2)中的Consumer变量替换为ConsumerFake变量,然后进行回归估计;最后,将上述过程重复1000次,得到1000个交互项的估计系数。
(4)考虑增值税税率的三重差分估计    
本文构建如式(5)所示的三重差分模型。
其中,VATit表示i产品类别t年的增值税税率。
如表3第(1)、(2)列所示,增值税税率越高,海关信息交换系统的逃税抑制作用越强,与理论预测相一致,论证了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5)政策识别排他性分析
本节对可能的干扰因素进行分析:一方面,考虑增值税税率变动、协定关税税率变动、HS分类方案变动等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考虑海关信息交换可能导致的贸易成本、贸易时间以及贸易结构的变化。
(6)稳健性检验
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替换被解释变量、使用平衡面板数据、剔除征收消费税的产品类别、剔除MFN和FTA相同的产品类别、剔除离群值。
2.海关信息交换的作用机制分析    
(1)低报数量/重量渠道
本文基于UNComtrade提供的数据构建式(7)和式(8)两个贸易数量差额和贸易重量差额变量。
其中,XQuantityit(MQuantityit)表示i产品类别t年份新西兰报告的出口数量(中国报告的进口数量)。XWeightit(MWeitghtit)表示i产品类别t年份新西兰报告的出口重量(中国报告的进口重量),重量单位统一为千克。
7第(1)列和第(2)列汇报了以GapQuantity和GapWeight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到,第(1)列中估计系数不显著,而第(2)列中估计系数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这意味着,抑制低报进口数量/重量不是海关信息交换减少逃税规模的主要渠道。
(2)低报价格渠道
本文基于UNComtrade提供的数据构建式(9)和式(10)两个贸易价格差额变量。
估计结果如表7第(3)列和第(4)列所示。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且系数大小为-0.5左右。这意味着,抑制低报进口价格是海关信息交换减少逃税规模主要且重要的渠道。
(3)错标HS类别渠道
本文构建相似产品类别(相同HS4位码)的最低增值税税率和平均增值税税率两个变量,VATMinHS4和VATMeanHS4。先考察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之前是否存在错标产品类别的行为。表8第(1)列和第(3)列中,在仅加入VAT变量和VATMinHS4(VATMeanHS4)变量的情况下利用2014~2016年的样本进行估计。变量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说明错标产品类别的行为并不普遍。然后考察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之后错标产品类别行为是否减少。第(2)列和第(4)列参考表3第(2)列三重差分的设定,将本类别与相似类别增值税税率变量与双重差分项进行交互。三重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这意味着海关信息交换系统运行前后,错标产品类别行为并没有发生系统性变化。综合表8的估计结果,本文认为抑制错标产品类别不是海关信息交换减少逃税规模的主要渠道。
(4)产品异质性视角的再检验    
参考Rauch(1999)、施炳展和金祥义(2019)有关同质性与异质性产品分类方法,本文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观察估计结果可以看到,同质性产品类别的估计系数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而异质性产品类别的估计系数则显著为负。这一结果与上文机制分析的结果一致,进一步说明海关信息交换主要通过抑制进口环节低报价格减少逃税规模。

05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实证研究发现,海关信息交换能够显著抑制消费品类别的进口逃税,这一结论在多种检验下均保持稳健。
机制分析发现,海关信息交换降低进口增值税逃税规模主要通过抑制低报价格渠道,而不是通过抑制低报数量或者错标产品类别渠道实现的。
2.政策建议
第一,海关应重点关注消费品类别的进口逃税。
第二,政府应当继续扩大海关信息交换的国家范围与信息范围。
第三,政府应当重视数据流动对税收征管的重要价值。    

数据皮皮侠
社科数据综合服务中心,立志服务百千万社科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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