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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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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党史故事 弘扬延安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
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所长 李江波
毛泽东同志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部党史,就是一部英雄辈出的历史。从方志敏狱中写下《清贫》到赵一曼“一世忠贞兴故国”,从雷锋“甘当螺丝钉”到王进喜“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从焦裕禄“生也沙丘、死也沙丘”到杨善洲“为百姓造绿洲”,这些英模精神已深深融入到我们党、国家、民族、人民的血脉之中。
筑牢信念之根
把“对党忠诚”根植于灵魂
1948年5月25日,解放隆化的战斗打响,英雄董存瑞所在连队担负攻击国民党军防御重点隆化中学的任务,他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5座碉堡。连队随即发起冲锋时,突遭敌人一座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火力的封锁。部队受阻于开阔地带,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但均未成功。董存瑞挺身而出,向连长请战:“我是共产党员,请准许我去!”说完,他毅然抱起炸药包冲向暗堡,前进时左腿负伤,仍顽强地冲至桥下。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过高,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危机关头,他用手托起炸药包,以自己的身体充当火药支架,随着一声天崩地裂的巨响,敌军的暗堡被炸毁,董存瑞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牺牲时他年仅19岁,表现出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
恪守为民之责
把“服务人民”落实于行
简单来说,“投豆”选举就是在被选举人的背后放一个碗,群众信任哪个人,就把豆放在那个人背后的碗里面,最后按照碗里豆的多少来决定谁当选。“投豆”选举这种看似简单但是政治含义十分深远的选举方式,使广大贫苦群众能够选举出他们信得过的人来组成基层政权。
牢记立警之本
把“执法公正”贯穿于始终
1937年10月,延安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红军团级干部、战斗功臣黄克功因逼婚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当时,“是放还是杀”,成为摆在边区法庭、刘茜同学、黄克功战友、公众舆论等争论的焦点。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决定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此案。审判长雷经天曾受黄克功的救命之恩,他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对黄克功案进行公开审理。雷经天没有因黄克功的救命之恩就对他网开一面,而是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公平的法律精神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
永葆红色之魂
把“纪律严明”融入于点滴
延安时期,屡立战功的肖玉璧利用担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之便利,贪污受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甚至把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军队。1941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处贪污腐化的肖玉璧死刑。《解放日报》专门发表评论:“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延安时期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明了纪律,增强了党性,培养了一大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的干部,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纪律严明,则党治国兴;纪律废弛,则党乱国衰。延安时期的纪律工作,使得理论实践相结合,党规党纪共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维护了党和军队的团结统一,增强了党和军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法治形象。我们必须把纪律严明的导向树立起来、落实下去,确保队伍钙质充沛、正气充盈、后劲充足。
延安是中国革命走向辉煌胜利的“关键点”,延安精神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及其根据地军民在革命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其核心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其精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延安精神的本质。身为公安民警,我们身上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使命,更应该将延安精神这一伟大精神继承好、发扬好,以饱满的战斗热情、强烈的担当意识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出品: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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