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某化工企业员工翁某某在企业的环氧氯丙烷车间进行气割作业。10时10分左右,翁某某在车间一楼进行气割盲板螺丝作业时,因气割螺丝产生的火花引燃设备中残留物料从而引发火灾。经调查,过火面积为70平米左右,经价格评估公司评估,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311608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决定给予翁某某等三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无证焊接、
违规使用明火、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
这些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焊接过程中焊点温度极高,可达3600-6000℃,火花飞溅可能引燃周围可燃物,如木材、棉麻等,甚至可能引起爆炸。
高温火花和焊渣飞溅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可能引起爆炸。
电焊设备需要接通电源,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可能导致触电事故。在潮湿环境中作业,水导电性增强,触电风险更高。
电焊作业时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END
来源:浙江消防、湖北消防、咸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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