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涉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事   2024-11-20 16:45   广东  
1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王昊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钱色、权色交易;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昊属于副省级干部
王昊,1965年2月出生于安徽砀山,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这一阶段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奠定了基础。毕业后,王昊进入江苏省徐州市委宣传部,从科员做起,逐步积累经验,历任副科级宣传员、市委办副科级秘书等职。
1993年5月至1998年8月,王昊担任江苏省徐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五处副处长、主任科员,开始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2001年4月,他被任命为徐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随后在2003年1月成为江苏省邳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7年1月,王昊担任江苏省沛县县委书记,此后历任徐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协主席等职,直至2018年2月被任命为宿迁市代市长,一年后转正。在宿迁市市长任上,王昊曾表示要发扬“老黄牛精神”,勤政为民。然而,随着权力的增长,王昊逐渐背离了初心和使命。
2024年5月20日,王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王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4年1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豪哥评论:王昊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个人成长与政治生涯背离的例子。他从一名大学毕业生逐步成长为地方高级官员,但在权力的腐蚀下,最终走向了堕落。这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何位,都应坚守初心,廉洁自律。正如古话所言:“权力是最好的腐蚀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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