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时事   2024-10-22 11:13   云南  


《昭通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近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行动方案》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抓住养老服务发展重要窗口期,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40号)精神,结合昭通实际,制定出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分为目标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要求。到2026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分布更科学、发展更均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比不低于60%;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推动敬老院升级转型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二)主要措施。提出6个工程,16条具体措施,旨在聚焦难点,打通堵点,突出重点,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工程。提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确保特困老人“应住尽住”。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刚性需求,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到2026年底,力争建有1所市级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6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是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工程。支持各县(市、区)主城区选择老年人较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性高的社区建设社区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丰富社区老年助餐模式,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正常运营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到2026年,培育1—2家企业成为市级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企业;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圈”,90%的城市社区至少配建1所日间照料中心。
三是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村养老难题,统筹改扩建现有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农村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慈善+农村养老”新模式等举措,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到2026年底,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
四是实施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程。通过培育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实施“招大引强”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疗养、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培育康复辅具租赁市场,加强老年文化建设,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加强智慧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等举措,推动养老服务产业提速发展。到2026年,推动1—2个县(市、区)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全市至少创建1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院。
五是实施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各县(市、区)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着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到2026年底,全市运营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护理人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护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
六是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大“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等举措,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底前,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建设。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50%的养老服务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2026年底前,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
(三)组织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4个方面的措施。


来源丨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丨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

投稿邮箱丨szftg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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