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民政局、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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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汕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突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公益属性,持续优化提升惠民殡葬服务内容。目前,我市已全面实施本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政策(含本市户籍在异地死亡且遗体火化)。
市殡仪馆提供以上第一至第七项服务收费的免费最高金额为每宗1550元(遗体告别厅租用、骨灰盅按实结算,相应扣减),非中心城区澄海区免费最高金额为每宗1210元、潮阳区和潮南区免费最高金额为每宗1005元(在非潮阳馆火化按1550元减免)、南澳县免费最高金额为每宗1280元。
办理程序和材料
本市户籍本地火化
(指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按现行殡仪
服务地域归属到相应殡仪馆火化的情形)
符合免费服务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逝者的继承人或生前所在单位;逝者没有继承人的,其遗赠扶养人或者临终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指定的村干部)凭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殡仪馆(按现行殡仪服务地域归属)办理丧葬业务时,填写《汕头市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市户籍异地火化
属本市户籍居民在异地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到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汕头市户籍居民异地火化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领表》,并提交下列材料: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已办理逝者户口注销手续);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异地火化证明;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缴费票据(含费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