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公告
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经查询,我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西华镇城乡代码划分为111(主城区)。根据2022年10月31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学校。国家计划地区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不含县城);地方计划地区为原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具体实施步骤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之规定和2021年4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 号)第二条“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 5-6 位(区县代码)为 01-20 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 13-15 位(城乡分类代码)为 111 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之规定,我市拟将西华初中、西华镇中心小学2所学校调整退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范围,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政策解答。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华亭市南新街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