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召开《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对近期出台的政策《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办法》)进行解读。
新修订的《优惠办法》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补,补贴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资助残疾人创业创新等项目,其余内容对《优惠办法》的章节体例未作大的调整。
具体而言,残疾人创业创新项目能获得哪些资助?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韶关市的残疾人或助残创业项目,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资助:参加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残联组织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进入复赛的项目将分别获得国家级2000元、省级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进入决赛的项目,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将分别获得10000元、8000元、6000元资助,省级则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此外,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荣誉称号或基地的,将分别获得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此外,符合条件的疑似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到残疾评定定点医院,韶关市区有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定点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携带残疾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到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来源:韶关发布
编辑:曹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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