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即将截止!别轻易断缴,新规已出→

时事   2024-12-18 09:37   广东  

各位街坊注意!2025年度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除外)!


韶关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登记并尽快缴费,以免在最后几天扎堆缴费出现系统“堵塞”,影响您正常参保。



参保缴费指南


参保缴费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人员;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四)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本地及异地新生儿。


参保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参保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可选择“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缴费,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费。👉粤税通操作指引请查收

(二)线下缴费可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大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以及韶关市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广东医保新规定来了


此外,自2025年起,对于未连续参保的“断保者”有新规定。


12月6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




本次广东省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主要明确三方面的参保事项:


建立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鼓励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但是,两项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明确职工医保的家庭共济范围。除了参保人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来源:韶关头条 韶关医保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南方网

编辑:曹塾文

责编:林苏雨

监制:赵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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