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巡察整改有力道

文摘   2024-12-11 19:30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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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大洼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的“认识”转化为“共识”,把巡察成果运用的“想法”转变为“办法”。为此,大洼区先后出台了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联络、巡纪贯通、巡审联动、巡组协作配合、区领导领衔督办、问题整改销号、整改成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等进行规范,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防止责任“空转”、任务“甩锅”,以整改实效推动彰显“利剑”作用。


日前,大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中发现的某管理机构空壳化等改革不到位问题,及时启动了区领导领衔督办机制。该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工作职责,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多方联动才能取得实效。为此,大洼区委巡察机构筛选梳理出被巡察党组织自身难以整改、需要协调多部门联合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分管区领导领衔督办、统筹协调,确保突出问题得到重点治理、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据统计,二届区委共开展7轮巡察,完成对55个区直单位、16个镇以及191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63个,推动问题整改263个,督促职能部门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42个,让干部群众真正看到了巡察整改的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压实整改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效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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