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文摘   2024-12-03 16:09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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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盘锦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娜(女)、孙天忆(女)、刘革利(女)、李凡(女)、张东洋、陈军、林丽(女)、赵红旭(女)、柳转阳、侯德生、董艳红(女)等11名同志为盘锦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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