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

旅行   2024-10-27 21:18   内蒙古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锡林郭勒盟将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贴。其中,对交售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额外再补贴100元。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2024年12月31日为本次活动截止时间。

个人消费者到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含销售主体)交售旧电动自行车,通过登录银联“云闪付”平台的以旧换新界面,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写旧车信息以申请补贴。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含销售主体)完成回收流程,将确认的收旧信息返回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消费者需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的“查看申请进度”,领取定额补贴券。

个人消费者到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实体门店购买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门店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填写购买信息,个人消费者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定额补贴券金额。

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不受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及对应限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有一次补贴资格,不得跨地区重复领取补贴。消费者成功获得定额补贴券后,不得转让,7天有效。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须向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本次活动补贴可与销售主体、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如发生退货退款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政府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货退款视为消费者已使用一次补贴资格。


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参与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动态更新)


来源:锡林郭勒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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