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新修订版宣传特辑

文摘   2024-04-14 20:19   湖南  

新修订版宣传特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多元,反间谍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对我国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升级,情报窃密无孔不入,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2371日起,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开始施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一、明确不同类型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派遣人员潜入中国境内开展情报窃密活动、对境内人员实施拉拢策反,是常用的手法。一直以来,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以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等,都是境外间谍重点渗透策反的目标。

当前,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不断利用网络攻击技术对我国要害部门开展网络攻击,控制关键信息系统,大量窃取机密信息,严重危害我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围绕反间谍斗争形势需要,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对间谍行为做出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在第一章总则中就规定了间谍行为的六种类型,明确不同类型间谍行为的主体行为和对象。大致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通过收买、拉拢,甚至给目标对象下套等威逼利诱手段,对我境内人员实施策反的活动。在这类间谍行为中,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主动积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写入了法条,同时增加了针对第三国的间谍行为。

第二类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直接发起网络攻击,窃取有关国家安全的情报、数据,破坏涉及国家安全秩序的活动。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 明确为间谍行为。




二、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纳入保护

相对于拉拢策反人员开展窃密活动,网络间谍通过黑客技术开展的渗透窃密活动,更加隐秘,危害更加突出,对我国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对社会安全以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造成现实危害。

如果间谍组织针对我们网络的基础设施进行侵入或植入病毒,就有可能导致我们整个信息高速公路这个基础设施坍塌,不仅会对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还会使各类涉及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数据掌握在间谍组织的手里。

从国家安全机关近年来披露的案件看,一些不属于国家秘密或者不能被鉴定为情报的信息的泄露,也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很多数据看上去是自然科学客观分析的产物,没有什么与国家安全的直接联系,但是经过对数据的深度加工,与其他信息进行匹配和综合,就能够分析出一些重要的信息,甚至是情报。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在间谍行为的类别中,对依法打击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间谍行为也做出了规定,同时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纳入保护。


三、赋权与权限相结合,加强“监督与保障”

和其他执法活动一样,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可以采取执法调查等措施。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坚持赋权与限权相结合,对国家安全机关执法活动的赋权上做了相应规定,也对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做出了严格规范,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组织指挥、统一协调、采取各种措施等内容,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条固定下来,提升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过程依法处置的手段和效率。

 对于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并处罚款。

对于包庇间谍活动、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对依法支持和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打击报复的,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国家安全机关可根据相关单位、人员违法情节和后果,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撤销登记等。



四、发现间谍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与间谍组织之间没有硝烟的残酷斗争和激烈博弈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重要方式。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在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的基础上,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新修订反间谍法是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需人人有意识,人人尽责任,人人做贡献。群众如果发现间谍行为,也应当第一时间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进行举报,共同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往届视频宣传片:
历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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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湖南工程学院保卫处 人民武装部

总策划:刘宸均

责任编辑:胡子晔 蒋志清

素材来源:网络

初审:邢承勇

复审:邹 敏

终审:刘宸均

湖南工程学院保卫部 人民武装部
保卫处、武装部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院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现设综合科、安全科、治安科、征兵办等四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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