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Q
今年幼儿园秋季报名实现“一网通办”,薛城区教体局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这项工作?
A
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招生服务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今年幼儿园秋季报名首次实现了“一网通办”。前期筹备过程中,区教体局及时梳理完善所有公办幼儿园信息,积极对接区大数据中心,建立了幼儿园网上招生信息平台。
同时,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中线上平台的顺利运转,召开了薛城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一网通办”报名系统培训会议,邀请大数据中心专业人员为全区公办园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做了系统培训,详细介绍了招生报名系统的功能特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每位参训人员都能充分理解和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具体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各公办园按照“摸底排查—预报名公告—网上登记—统计核对—划定服务区—制定招生方案—有序招生—核定名单”的流程进行招生,多措并举引导家长高效快捷了解招生信息并完成报名。一方面,区教体局通过下发网上报名招生公告,详细介绍了网上报名相关流程;同时,各幼儿园借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途径提前发布招生预公告,并开辟招生专栏陆续发布幼儿园宣传视频、招生简章等,让家长提前知晓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途径。各幼儿园也均设立招生服务专线,及时解答群众疑虑。另一方面,编制《家长报名指南》,在各公办幼儿园线下报名点进行发放,指南中包含招生方案和《报名流程明白纸》,便于家长根据指南提示,通过平台或线下进行正确申报。下一步,区教体局将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高效能深入推进多元化招生机制,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质量,为广大家长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Q
今年薛城区小学直升初中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A
去年,薛城区城区9所小学实施了直升初中的招生政策,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小学直升初中招生政策,惠及9000余名学生,惠民措施更加温暖。全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共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小学招生范围完全在某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该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到对应的初中学校,材料审验以小学毕业学籍为依据;二是小学招生范围与多所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交叉重叠的,依据该小学毕业生符合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人数进行测算,符合条件人数较多的初中学校,即为该小学的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材料审验以小学毕业学籍为依据;三是小学定点招生学校毕业生凡自愿选择到定点初中入学的,由小学分类汇总报名信息分送到对应初中。相关入学通知书将由毕业学校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发放至学生手中。
凡自愿放弃对口直升初中或不符合对口直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我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到符合划片招生服务范围的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入学,相关报名事宜将于8月初通过“薛城教育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Q
城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户口不在薛城区(含高新区,以下均按照此标准执行)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薛城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实际居住连续半年(时间截止到招生报名前,以下均按照此标准执行)及以上且父母一方持有薛城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可在居住地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在务工地租住房屋申请入学的,居住地与工作地要基本一致相对就近)
1.外来务工人员父母一方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实际经营半年及以上,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2.外来务工人员父母一方与薛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薛城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
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居民户口簿;2.父母一方居住证(2024年2月28日前核发);3.申请就读学校辖区范围内的父母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备案合同等)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4年2月28日前核发);4.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024年2月28日前核发)、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