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招聘80人简章

民生   2024-08-09 22:26   山东  

(一)信息发布

通过枣庄市立医院(www.zzslyy.com)、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zaozhuang.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立医院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8月2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632-3288012。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枣庄市立医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总成绩以医院发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公示的总成绩为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高级职称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632-3288012

5.监督电话:0632-3321715

6.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

附件:

附件1: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附件4: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枣庄市立医院

2024年8月8日

薛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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