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创卫】徽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查通报(第54期)

政务   2025-01-18 21:25   甘肃  


为进一步深化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美丽、整洁、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1月17日,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牵头,县住建局、环卫所、爱卫办参加,组成三个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组,分别对县直及驻徽单位、企业责任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

本次活动应参加单位113个,实际参加单位113个。

二、督查检查存在问题

1.金徽大道甘青中惠加油站上隔壁,融媒体基站入口垃圾堆放长期未清理,多次通报未整改。(责任单位:银杏树镇)

2.金徽大道原316国道,江南悦府后门私设花坛阻塞通道。(责任单位:住建局)

3.金徽大道原316国道向沟安置楼前垃圾清运不及时。(责任单位:环卫所)

4.青泥路农贸市场西侧人行道护栏内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市场办)

5.先农街青泥广场东侧对面绿化带内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甘肃银行)

三、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中需相关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

1.先农街刘沟口电缆未清理,已多次通报未整改。(责任单位:工信局)

2.观山桥西侧指路牌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民政局)

3.建新路建筑公司楼前(原大华超市建新路段)灯杆倾斜,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住建局)

4.东街漫水桥旁广告牌破损。(责任单位:城关镇)

5.建新路交警大队门口,通信弱电箱倾斜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国家卫生县创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落实、攻坚克难求突破,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日常清扫机制,细化工作任务,保证本单位责任区域干净整洁。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调动机关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环境卫生的强大合力。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依托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卫生县创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培养保持环境卫生常态整洁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浓厚氛围。

徽县城区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提升行动督查组

2025年1月18日

监制:王建东    审核:马文渤

责编:毛 旭       编辑:李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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