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丽医保中心发〔2022〕1号)文件要求,我县7家药店经申请、审核、评估、公示等流程,符合缙云县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订条件,纳入协议管理,现向社会公布。
详细事宜,请关注“掌上缙云”APP-入驻号“缙云县医疗保障局”(可点击蓝字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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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徐肖晓
编审:虞萧逍
监制:胡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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