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报表扬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及省级“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拟通报表扬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普法办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云南省普法办
邮 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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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名单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普洱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普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
普洱供电局
普洱市思茅区司法局
景谷县委宣传部
西盟县人民法院
普洱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李 胜 景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林 孟连县司法局普治股负责人
王 媛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法制处三级警长
王 宁 镇沅县司法局振太司法所一级科员
卢蓉蓉 江城县农科局办公室主任
科哎华 澜沧县惠民镇芒景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卢章清 云南恩水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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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