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20多岁男子与14岁女孩发生关系 至今未被批捕

文摘   2024-05-28 15:01   陕西  

前言

自那晚的事件之后,可心时常陷入沉思发呆,哪怕是最轻微的刺激也可能引发她的惊恐反应。

3月12日凌晨,驻马店市新蔡县某镇初级中学,两位十四岁女孩——可心与同龄同学小丽,从二楼借助绳索降至地面,然后翻越围墙,与三位成年人一道驱车前往县城。

在县城一家简陋的旅馆内,两位二十余岁的男子分别与可心发生了性行为。尽管可心声称自己并非自愿,甚至曾试图反抗,但并未发出求救信号。她无奈地表示:“我能向谁求助呢?喊叫又有何用?”

那么,为何这两位年幼的少女会选择深夜与年龄悬殊的成年男子外出呢?据可心透露,在校期间,她常遭他人欺凌,而这些人承诺能够帮助她解决问题。此外,她觉得与这些人交谈颇为投机,可以分享一些网络上流行的话题。

起初,当地警方将该案定性为“聚众淫乱”,后又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然而,两名涉案男子在拘留期结束后即获释放,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予批准逮捕。

“聚众淫乱”

3月12日清晨,张女士到工厂上班前,临走时不放心地给班主任发微信询问孩子在校情况。班主任回复称,昨晚有两位女生翻墙出校,希望其中没有可心。

去年秋学期刚开始,因手机被没收,可心闹着要退学,张女士便带她在阜阳的工厂过完春节才返回学校。为了了解侄女的学习状况,张女士每周都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上午10点多,张女士收到班主任的消息,得知可心也参与了翻墙行动。她立刻向工厂请假,火速赶到学校。在老师办公室,可心解释说,她是因为被人打而想出去散心。同行的小丽也向老师详细描述了她们外出后的经历。班主任建议张女士报警处理。

午后1点,镇上派出所查看学校周边监控,发现可心和同学深夜翻墙,上了一辆白色轿车。在可心和同学的指引下,民警找到县城一家宾馆,发现两名男子仍在房内。经过询问,派出所人员表示此案已移交给西城派出所处理。

“我进去问那两人什么意思,他们说可心应该继续上学,他们愿意出钱。”张女士听后觉得事有蹊跷,随即拨打了110。西城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将两名男子带走进行调查,并于当晚8点45分左右要求张女士陪同可心做笔录。

次日早晨,新蔡县刑警大队再次传唤可心进行笔录。“我在场旁听。”张女士表示,当时的情景犹如晴天霹雳。

据张女士回忆,一位杨姓警官对细节问题追问得十分仔细。他问可心是否自愿与两名男子发生关系,可心予以否认。警官追问为何之前在镇上派出所承认自愿,可心表示当时非常害怕,所以才那样说。

两天后,该事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

对于此指控,张女士坚决否认:“作为未成年人,怎么能算参与聚众淫乱?”

绳子

3月30日,新蔡南部乡村的这所中学,因正值周末,大门开启,校园显得寂静冷清。偶尔可见几位居民领着孩童在校园内漫步。

学校与街道之间的一户庭院人家表示,平日他们的孩子都在校住宿,只有周末才回家。而每当学生返校时,便常有小摊贩在门口售卖小吃。

而就在30天前的3月11日深夜,校门前肉夹馍摊位的可心,被两名男子递上一条长达6米的浅蓝麻绳。据其同学拍摄下来的照片看,绳子直径约为中指粗细。

史某和张某提供给可心用来翻出学校宿舍楼的绳子

面对姑妈的追问及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可心坦诚,那晚她与史某和张某在学校门口相遇,见他们带了绳子。然而,警方发现这绳子实际上是可心要求对方携带的。

2024年春节前,可心在县城广场偶遇了已辍学的同村女孩小美,并结识了史某和张某。据可心回忆,他们互加微信后,史某将张某介绍给她,此后三人便以微信交流为主,鲜少见面。

可心向警方表示,与她微信互动较多的是史某。在聊天过程中,可心提及自己在校常遭欺凌,史某承诺会为其解决问题,如若有人欺负她,只需告知他即可。此外,史某和张某还多次邀请可心外出游玩,希望帮助她摆脱困境。

据小美的描述及可心同学的证实,可心在学校确实遭受过欺凌,包括在寝室内被女同学扇耳光等。

可心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3月11日晚自习时,她被一名前女同学叫至女厕,被迫下跪并遭到脚踢脸部和耳光。同时被打的还有13岁的小丽。据可心所述,参与者共四人,其中两人动手,另两人拍摄视频。打人者已退学,拍摄者则是9年级学生。

“我在学校受到欺负,渴望有人能够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可心对警方说道。根据警方调阅的微信聊天记录,3月10日晚,史某和张某曾邀可心出门玩耍,可心表示学校宿舍楼晚上会锁门,如果有绳子便可轻松离开。

5月20日,镇派出所刘姓警官向张女士通报了可心在学校女厕被霸凌一事的处理情况。据悉,打人的两名女生均未满14周岁,其中一人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警方对前者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但因年龄原因未予执行;后者则免于处罚。不过,受害人家属仍有权追究其民事责任。在此之前,可心所在学校已就此事向可心及其家长致歉。

红星新闻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可心就读的中学女生宿舍位于学校大门左侧,共有四层,可心居住在三层。晚上熄灯后,一楼的铁质栅栏门会关闭。

据可心讲述,3月11日晚,她在下课后购买了肉夹馍,并从史某和张某手中接过绳子。当晚11点左右,趁宿管阿姨入睡之际,可心借助宿舍楼内的楼梯从三楼降至二楼,然后利用绳子从二楼走廊滑至地面。同行的还有小丽。可心表示,当时她只是开个玩笑,让小丽一起去,没想到小丽却反咬一口,声称是她强迫的。

随后,两名女孩从宿舍楼旁的围墙翻越而出,坐上了史某和张某事先安排好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

宾馆

距离可心就读的中学8公里处,新蔡县城的中心地带,她与史某、张某相识的广场上,十余部直播手机前,歌声、叫喊声、欢呼声交织,夹杂着的还有巨型充气玩具的摇曳声。地面上凌乱地散布着烟头和果皮。

穿过喧闹,临近繁忙的十字路口,县城最繁华的夜市已悄悄开启。对街便是仁和宾馆,五层高的建筑,灯光昏暗,显得陈旧而破败。

3月30日晚间,红星新闻记者以长期租赁为由,在宾馆老板的引领下,登上了四楼。“有两个女孩在这里过夜”,警方随后查封了宾馆,“要求停业,但允许长期租赁”。

老板解释道,“我当时睡着了,并不知情她们何时带人入住,而且对方未成年。”

事发宾馆

该宾馆位于无电梯的大楼内,走道及房间内弥漫着微弱的异味。据老板介绍,这座大楼曾经作为洗浴中心营业,停业后他将其租赁开设宾馆。曾经租住在401房间的张某,每月租金仅需支付350元人民币。

据悉,张某来自邻近的确山县,史某则是本地居民。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可心表示,3月12日深夜,当她们抵达县城后,除司机外,共有五人在广场短暂停留后集中前往该宾馆。途中,她们与两位女性乘客并未产生任何肢体接触。

然而,警方的调查结果却揭示了另一番情景。他们将可心和小丽带至县城后,史某等人声称需要取回手机充电器,于是可心和小丽跟随他们进入房间。接着,他们又提出前往酒吧。在县城的一家酒吧内,他们共消费了24瓶小瓶啤酒。其中,可心饮用了“一瓶多”,小丽则只喝了“不到两瓶”。在此过程中,史某和张某还邀请了一位男性加入,包括司机在内,四人共同饮尽剩余的啤酒。

凌晨一点左右,酒局结束,先前加入的男性先行离去,剩下的五人回到宾馆,司机随后离开。此时,房间内只剩史某、张某、可心和小丽四人。

可心回忆道,四人进入宾馆后,小丽一直坐在椅子上,而她则躺在床上玩手机。她试图劝说小丽一同入睡,但小丽拒绝,并将头靠在墙上,看起来有些不适。

张某和史某进入洗手间后,张某来到了可心的床边。可心建议他去史某的床上休息,但他表示稍作等待,让可心先睡。可心便继续在床上玩手机。她表示,当时史某和张某正在聊天,谈论他们的学生时代。

警方在对可心进行多次审讯时,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在张某和史某分别与可心发生性行为时,可心是否自愿;是否曾发出求救信号;是否进行过抵抗;是否是可心让小丽去洗手间;以及是否是可心为了掩盖声音故意提高手机音量。此外,警方还询问了可心是否曾对小丽说过“你在这儿坐着,难道不会感到尴尬吗?”之类的话。

面对这些问题,可心均予以否认。她坚称自己并非自愿,曾试图用脚踢对方,但对方力气太大,压制住了她的双手。至于为何没有大声呼救,可心反问道:“我如何呼救?呼救能解决问题吗?我应该向谁呼救呢?”她还表示,当时整栋宾馆的四层只有他们所在的房间有人,房间内除了两个男人,就只有她和小丽,因此呼救也是徒劳无功。

根据张女士和可心的描述以及警方的调查,史某和张某都年约二十岁,其中一人身材较胖,另一人身高超过1.8米。相比之下,可心的身高仅为1.48米。

警察的调查揭示出,张某和史某与可心在性行为过程中都使用了避孕套,而张某更是事先服用了壮阳药物。那晚,史某在房内用手机询问可心,能否与小丽发生关系。对此,可心用文字答复道:“小丽未满14岁,尚未交友……”

另一个疑团在于,警方在现场发现了戴眼镜男司机的体液,他也承认与可心有过关系。然而,面对警方的追问,可心始终坚持否认,“没有就是没有。”

张女士也多次询问可心,当晚与她发生关系的究竟有几人,可心坚决表示仅有史某和张某二人,并声称自己无需撒谎。

据警方调查,戴眼镜男司机于凌晨3点左右被史某、张某邀请至宾馆。他们原本计划在3点送可心和小丽回校,以防被学校察觉。然而,张某设定的闹钟响起后,男司机进入房间,史某和张某则陪同胃痛的小丽去买药。

此时,房间内只剩下可心和男司机。“我们在房间内无言等待,约莫十几分钟后,他们仍未归来,于是我们便下楼离去。”可心解释道。

可心对红星新闻记者透露,在宾馆一楼,几人汇合后驾车将可心和小丽送回学校。她们翻墙入校后躲进女厕,由于过于疲倦,两人倚着厕所墙壁稍作休息,并约定:若老师未发现,便不提及此事。5点多寝室门开后,两人悄然返回。

次日早自习时,有同学向学校报告了两人夜间翻墙外出之事。

厌学

可心诞生之际,生母已然离开新蔡,仅在爷爷的收纳盒中发现一张破碎并重建的照片,系其父母的婚纱照。

张女士透露,因家庭贫困及言语障碍,其弟成年后迎娶一位来自贵州的女子,育有三女后离去,当时可心尚不足周岁。

父亲年老体衰,弟弟需外出务工,已出阁的张女士承担起照顾可心的责任。全家在天津谋生的日子里,可心亦在此成长。尽管为姑侄关系,张女士常以“我女儿”称呼可心,而后者则称其为“母亲”。

六岁那年,可心重返故乡新蔡。2022年小学毕业后,张女士将其送入县城的私立中学就读。

然而,初中生活让可心感到“课程愈发艰难,难以理解”。平日寄宿学校,每月仅能回家数日,且禁止使用手机。

一年后,在可心多次恳求之下,张女士同意其返回家乡小镇继续学业。

然而,可心却对学习失去兴趣,认为“枯燥乏味,浪费光阴”。对于未来何去何从,她表示茫然无知,“无非就是整天沉迷于手机罢了”。她在快手上拥有700多名粉丝,时常分享所见所闻以及自拍等内容。

在家乡小镇,许多同龄或更年轻的女孩选择辍学,如可心的同村好友小美,已辍学大半年,在县城一家渔粉店工作。

张女士表示,小美常邀可心外出玩耍。每次出门,张女士都会设定归期,并频繁致电确认。然而,有时“她们仍会欺骗家长”。

2023年秋,开学伊始,老师收缴了可心的手机,导致其不再愿意上学。为了防止其误入歧途,张女士将其带到自己在阜阳的工厂。

然而,张女士担忧之事最终成真。

去年12月21日,刚度过十四岁生日十天的可心,在工厂宿舍通过网络观看同学直播。随后,几位同学包车从驻马店下属的平舆县前来接走她。

可心失联后,张女士焦急万分地向当地警方报案。

直至事件曝光,在警方询问下,张女士方知,被同学带走当晚,年仅十四岁的可心与一名年长两岁的男生在家中发生性行为。可心自称与其“谈恋爱”。“他得知我家报警,但要求我在他家留宿一夜,次日再送我回家。”

警方对此展开调查,询问可心是否出于自愿,可心回答:起初未同意,而后又同意了。

事故发生后,为了帮助可心走出阴霾,张女士通过贵州的母亲获得了其监护权。3月23日,可心被送往贵州。

尽管对贵州之行毫无憧憬,但一直未谋面的母亲承诺带她游玩、品尝美食,还答应购买手机以方便与同伴交流。面对陌生词汇“聚众淫乱”,可心疑惑不解;对于张某服用药物的问题,她也一无所知,只是询问“那是何物?”她所了解的性知识,仅限于男同学间的黄色笑话,对此她会加以制止。她坦言,学校从未开设过生理卫生课程,“老师总是让我们自行学习。”

提及与同学发生关系后的担忧,可心表示害怕怀孕,因为对方未采取保护措施。她曾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对于县城宾馆事件,她表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去想就好了。”

当被问及是否担心史某和张某带她们去宾馆时,可心表示从未预料到这种情况。由于再次违规外出,学校已将可心劝退。姑妈没收了她的手机,在家中她只能观看电视节目,最爱的是开心麻花的电影和熊出没。

可心表示,最思念的是已经离校的好友,“她随母亲在外学习美甲,若能相见,我会倾诉所有。”她期望在贵州度过一段时光后,能与好友共同学习美甲,再去美甲店工作。然而,她又担心姑妈反对,“她怕我受外界影响变坏。”

起初以“聚众淫乱”罪名进行治安处罚,经进一步调查,4月初,新蔡警方通知张女士,最终判定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然而,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批捕”。

“我们已两次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均遭驳回,将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5月15日,警方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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