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指南

文摘   2024-11-06 21:39   甘肃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金额:①购买 2.0 升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 15000 元。②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20000元。
3.购买条件: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4月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 2011年6月30 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4.补贴申请渠道:①“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专区,汽车报废更新业务板块。②“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5.补贴申请資料: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6.注意事项:①报废机动车须在 2024年7月 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②)2.0I以上排量燃油车,不享受补贴。③购买单位用车、商务用车不享受补贴。④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活动时间:①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 日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②)2024 年8月1 日至 2024 年 12月31 日期间在我省购买新车。
2.补贴金额:①购买总价 38000 元(含)以上、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5000 元。②购买总价 50000 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 10000 元。
3.补贴条件:新车必须在入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企业名录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开具销售发票。
4.补贴申请渠道:“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专区,汽车报废更新业务板块。
5.补贴申请資料:车辆转让人与新车购买人为同一人,车辆转让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交易市场或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转让凭证(转让合同、销售发票)、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买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6.注意事项:①购买单位用车、商务用车不享受补贴。②转让的乘用车必须在 2024 年7月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③新购买车辆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2.补贴品类: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便携式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吸尘器、打印机、空气能热泵(也称空气源热泵)、干衣机(含烘干机、挂烫机)、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新风机)、电暖气(含电风扇)、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炒锅、多功能烹饪机)、微波炉、电磁炉(含电饼铛)、蒸烤箱(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消毒柜、茶吧机(含咖啡机、饮水机、制冰机)、破壁机(含豆浆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共 25 类。促进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洗拖一体机(含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居消费。上述产品须具有统一的围标13 位商品编码。
3.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产品,在我省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家电产品,均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4.补贴申请渠道:“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专区,家电以旧换新业务板块。
5.补贴中请資料:所购家电产品销售发票、签购单等,向销售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1.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消费者在我省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给予一次性 500 元定额补贴,同一消费者仅限补贴1次。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正面清单”目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2.补贴申请渠道:“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业务板块。
3.补贴申请材料: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信息:车架号、电池编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凭证等。新电动自行车购买信息:发票、车架号、电池编码等。
五、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1.补贴品类:家装厨卫类:用于个人家庭住房装修的地面装饰材料(限瓷砖、木地板)、墙面装饰材料(限乳胶漆、壁纸、壁布)、柜体板材、橱柜、卫生洁具(限洗脸池、花酒、坐便器)、门窗、吊顶7大类产品。家具类:床(含床垫)衣柜、沙发、电视柜、书柜、餐桌(含椅子)、茶几、床头柜8大类家具用品。
2.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家装厨卫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用于个人家庭住房(2020年1月1日以前建成)装修的费用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家具用品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 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3.补贴申请渠道:“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专区,家装厨卫“焕新业务板块。
4.补贴时间及标准:个人消费者申请家装厨卫类补贴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购房合同(农村宅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商户开具的签购单,购买物品和材料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个人购置发票或装修公司购置发票),房屋装修合同或装修物品和材料购置合同,合同内应附物品和材料购置清单(含品名、数量、价格)。个人消费者申请家具类补贴须提供商户开具的签购单、购买物品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

汽车类、电动自行车政策咨询:
联系人:于宏宾   联系电话:15393331351
家电类政策咨询:
联系人:章秀娟   联系电话:18293351210
家装厨卫类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   萍   联系电话:18219835151
实施单位:灵台县商务局 0933-3621985

来源:灵台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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