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宿迁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来啦!
活动今日正式启动!
最高可享600元补贴!
每人只能享受1次补贴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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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精神,宿迁市商务局等9部门制定《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
一、活动时限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
补贴资金池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后即止。
二、补贴对象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宿迁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
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发票含税价)实施分档补贴。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旧车残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四、补贴流程
活动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参与活动企业先行垫付、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针对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申请补贴流程:
1.资格申领。个人消费者下载并登录“宿心办”APP,实名认证后进入“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报名参与活动,系统自动生成个人身份二维码。
2.交旧购新。个人消费者需携带身份证、“宿心办”APP生成的个人身份二维码,将旧车送达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选购符合补贴条件的车型并完成上牌。
3.补贴申领。由活动门店录入消费者个人及车辆等相关信息,支付服务平台(银联)自动计算补贴金额并核减,实现现场“支付立减”,完成补贴申领。
4.信息采集。消费者需配合活动门店将旧车、新车车牌、发票等图片信息上传至采集平台。
5.签字确认。消费者于门店填写《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针对9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间,消费者申请补贴流程:
1.信息补录。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原销售门店,携带本人身份证、新车发票等资料,由门店协助补充录入包括个人信息、旧车车牌号、旧车车架号、新车车牌号、新车车架号等内容,并在采集平台上传相应旧车、新车和发票等图片(上牌及发票开具须在9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间)。
2.信息确认。消费者在门店工作人员协助下填写《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并签字确认,门店核准信息后,填写该表“回收信息栏”,签字盖章,门店后续需提供旧车整车去向,“拆解信息栏”需具备电池或整车回收资质的原回收企业签字盖章。
3.补贴领取。门店按照对应补贴标准先行垫付并直接发放给消费者,留存转账支付等凭证备查。
五、活动门店
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门店汇总(第一批)
参与活动的其他批次销售企业(门店)将动态更新,详见宿迁市商务局网站:http://sqswj.suqian.gov.cn。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2.电动自行车是指两轮蓄电池电动自行车,不包括电动三轮车和电动摩托车。
3.如发生退货行为,由活动门店在支付服务平台发起退款操作,其中消费者个人支付的款项退还消费者,涉及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程序退回资金池。
4.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
5.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支付服务平台或活动门店。
七、政策咨询
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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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建处
发布:徐 晗
审稿:李 晓、陈军威
审核:仝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