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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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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21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12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需2020年至2022年经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服务地在昌图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方可报考,只限报考原服务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4.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28 日(上午8:30-16:00)
报名地点: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18室(地址:新区政府西附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如实填写:《2024年昌图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三)“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四)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五)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
(六)打印《准考证》附件3,并粘贴照片。
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 12 月 7 日9:00-11:00。
地点: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大会议室(地址:新区政府西附楼)。
笔试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昌图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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