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业编!市卫健系统招聘166人!

教育   2024-11-21 17:47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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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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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含)至2006年11月14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含)至2006年11月14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合格成绩)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获得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2025届毕业生指202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2023、2024届毕业生指满足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25年9月1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鞍山市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考察前不得存在具有争议的劳动关系。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166人。具体计划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的人数、岗位简介、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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