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聘38名公告!

民生   2024-09-04 21:40   西藏  


2024年西藏各个考试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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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拟组织实施巴宜区2024年公开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巴宜区籍(高考时户籍地为巴宜区)2024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巴宜区共补聘38人,其中: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25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10名、医务人员1名、乡村幼教人员2名(详见附件 1)。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要求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报名;
2.医务人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E、Z类人员报名;
3.乡村幼教人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D类人员报名。
(二)补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联系电话:0894—5824031
4.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广州大道南段301号)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待录取后再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同时要服从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补聘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工作。补聘成绩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处理:
1.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补聘依据。
2.免试人员和只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纳入补聘范畴,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补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结束后,须将体检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二)政审
拟补聘人员政审须填写《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政审,负责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结束后,须将政审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补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派遣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巴宜区人社局联合招聘主管单位统一派遣。
九、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4.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的规定,具体为: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其他待遇。(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空缺岗位计划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2.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3.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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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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