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资中县委批准,资中县纪委监委对中共资中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资中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规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其他工作开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资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资中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内江市纪委审核、内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黎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内江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中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资中县纪委监委
编辑:冯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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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曾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