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批次将对8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涉及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置了信访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电子邮箱、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巡察办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中共内江市委巡察办
编辑:罗 娇
责编:毛佳莉
审核:程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