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24)冀0322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268407.9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苏宏利,男,1975年7月29日生,汉族,住昌黎县金榭巴黎8-2-401,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507292213。
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宏利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将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9833512026、15203350066
昌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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