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 00419号)的公告
沙河市顺诚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使用冀ER0475重型货车于2024年10月16日行驶至G324澄海区盐鸿饶平交界路段,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1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告知函后15日内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配合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北路40号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754-89310397。
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05日
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 00424号)的公告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使用赣CH9398重型货车于2024年10月17日行驶至G324澄海区盐鸿饶平交界路段,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24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告知函后15日内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配合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北路40号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754-89310397。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 00443号)的公告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使用赣AD5017重型货车于2024年10月24日行驶至G324澄海区盐鸿饶平交界路段,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4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告知函后15日内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配合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北路40号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754-89310397。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 00445号)的公告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使用赣BB9982重型货车于2024年10月25日行驶至G324澄海区盐鸿饶平交界路段,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粤汕澄交执告函〔2024〕00445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告知函后15日内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配合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北路40号交通执法违章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754-89310397。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