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出台《中央财政支持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安排8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县域7家银行新增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贴息。
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县域7家银行新发放用于生产经营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享受贴息,贴息时间为1年。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是指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小微企业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经营性类)+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性类 )。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 )的小微企业贷款,不含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数据 。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 普惠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性类) ”。
同一年度不对同一主体的同一支持方向 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1.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进行贴息,但同一经营主体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进行贴息,但同一经营主体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贴息资金由贷款主体先行支付,经办银行按季度向县财政局提供资料申请贴息。县财政局按照贷款发放时间排序,确认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同一时间利率较低的贷款优先享受贴息。800万元贴息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不再追加资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岚皋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岚皋县支行
长安银行岚皋县小微支行
岚皋农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岚皋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岚皋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岚皋支行
1 .2024年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贷款贴息申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征信报告;
6.贷款合同复印件;
7.公司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8.每月结息票据复印件;
9.承诺书。
注: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岚皋县财政局企业股
杨股长 0915-25276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岚皋县支行
张经理 0915-8256088
13992540211
中国建设银行岚皋县支行
何经理 17764721522
长安银行岚皋县小微支行
张经理 0915-8255811
岚皋农商银行
邱经理 18109152049
中国农业银行岚皋县支行
刘经理 15609150052
中国工商银行岚皋县支行
任经理 1927918350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岚皋支行
廖经理 0915-2525216
《中央财政支持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由岚皋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2024年8月
来源:岚皋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