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4本科学生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教育   2024-10-12 22:0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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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政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29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以上有关政策文件内容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页主页「管理文件汇编」栏查阅。


 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适用对象 


2024级、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须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转专业有关领导和考核工作。


2、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相关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周密的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过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批,正式发布,严格规范执行。


3、广泛宣讲,学生知晓。相关教学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广泛宣传转专业工作政策和实施方案,确保学生知晓。


4、组织考核,双向选择。按「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和人选专业、专业选人原则,学校将统一组织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的笔试,其中英语为必考科目,数学、语文由各教学单位二选一,所有报名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艺体类专业除外)


5、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相关教学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南民族大学学科专业转型升级与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专业的教学条件、就业升学以及往年转专业报名情况,科学研究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人数制定规则:2024级各专业(大类)学生人数在200(400)以内的,招生计划名额原则上不低于专业(大类)学生人数的10%;其他专业(大类)原则上不低于5%。2023级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由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6、规范复试与录取。相关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复试方案,规范有序开展复试工作。本次转专业统一笔试不设定分数线,各专业(大类)按照报考学生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各专业(大类)按照笔试和复试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不低于70%)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人数达到专业(大类)招生计划人数120%的,按招生计划足额录取;复试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120%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复试人数的75%(向上取整)。并予以公示。


7、其它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民大教学〔2024〕29号文件规定执行。


2、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只能在本学科门类内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间报名。


3、转专业录取的学生,本学期结束前仍按原专业(或大类)管理,参加本学期有关课程期末考试(查),自下学期始,按新专业(或大类)进行管理,按新专业(或大类)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学生申请转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且该大类还未到专业分流时间,则先转入大类专业学习。


5、转专业录取结果须由考核专家成员签名,复试工作中的各类材料须做好记录和存档,留档备查。


6、参加学校统一笔试的选考科目(语文或数学),请于10月23日前报教务处。


7、自主命题要严格按照命题要求和审核程序,规范命题,并严守保密纪律。


8、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9、转专业笔试科目有缺考或记为0分者,不得纳入复试名单。



 工作安排 


1、10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条件、专业就业情况等,由本单位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制订转专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2024、2023级各专业(大类)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测试方式,咨询地点和时间,咨询老师姓名,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是否接受调剂说明及调剂办法,公示异议解决程序、办法等。实施方案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有关内容须通过本单位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报教务处审批,并将各专业转入指标数据录入教务系统。


2、10月24日9:00-10月27日16:00 ,2024级学生网上报名。10月28日9:00-10月30日16:00 ,2023级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3、10月31日9:00-11月1日12:00,学生将申请表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教学单位于11月4日前汇总报名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4、11月27日前,教务处组织统一考试,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若招录专业名额未满且接受调剂的,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调剂工作。调剂学生自行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调剂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生学院审批后交至转入学院,并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


5、12月2日前,各教学单位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


6、12月3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产生过程、公示情况和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等。


7、12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大类专业分流





 政策依据 


学校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政策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24〕28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相关文件。(以上有关政策文件内容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页主页「管理文件汇编」栏查阅)


 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适用对象 


2023级按大类招生且定于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须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大类专业分流的领导和考核工作。


2、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相关教学单位要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周密的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过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严格规范执行。


3、广泛宣讲,学生知晓。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专业分流政策和专业情况宣讲,确保学生知晓分流政策,了解专业情况,引导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选报专业。


4、双向选择,有序分流。按照「人选专业、专业选人」的原则,相关教学单位在深刻领会《中南民族大学学科专业转型升级与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大类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升学以及往年分流情况等,科学研究制定大类各专业分流指标,严格按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有序确定拟分流名单,并予以公示。


5、其它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大类专业拟分流结果须由考核专家成员签名,分流工作中的各类材料须做好记录和存档,留档备查。


2、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工作安排 


1、本单位实际,完成本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公示等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等相关内容。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须通过本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方案经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2、各教学单位须于11月19日前完成有关大类专业分流方案与政策宣讲(应使每名当事学生均知悉)、志愿填报、专业分流、名单公示等工作。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3、各教学单位须于12月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结果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分流过程、公示情况和拟分流学生名单等,并于教务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4、12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大类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经复核审定后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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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钟欣蓉&肖洪米

*责任编辑/审核:蔡赵冠宇

*信息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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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值班小塔: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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