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
(一)充电时间过长。过度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二)多车同时充电。当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三)私拉乱接充电。私拉乱接充电,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四)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导致向下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五)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导致向外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六)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爆燃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火焰易引燃室内其他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烟气弥漫室内,让室内被困人员窒息,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
(一)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利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因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本文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
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案例一:
2024年5月,广州市白云区一小区某住宅6楼发生火灾。经查,火灾为该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起。公安部门依据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7月,姚某某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开发区实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西城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起火系住户违规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因过失引起火灾,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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